2)第64章 这都离婚了,还吃醋啊!_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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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的债务,所以被告不应该再向原告支付五万元。答辩完毕。”

  女法官看了一眼方轶:“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原告,除了离婚协议外,你有新证据吗?”

  “没有。”李月娥道。

  “这份证据证明的目的是什么?”女法官问道。

  “证明他欠我钱。”李月娥急忙道。

  “谁欠你钱?欠你多少钱?请明确下。”女法官心中一阵无奈,就不能把话说的清楚点嘛!

  没办法,谁叫原告没请律师呢,本来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法官得问两回。

  “就是被告周海,他欠我钱,一共欠我五万元,离婚协议上都写着呢。他一直没给我……”眼看着李月娥要自由发挥,女法官急忙制止了她。

  “好了,与本案无关的不要说,我问你什么你说什么,听明白没,原告。”女法官看向李月娥。

  “好。”被法官说过后,李月娥老实了,这可是法院,不是在客户家里卖保险。

  “被告质证。”女法官道。

  “这份证据被告认可。”原告提交的离婚协议,被告周海已经确认过了,是真实的,方轶自然没有什么好说的。

  “被告举证。被告是否有证据需要提交。”女法官面无表情道。

  “有证据,是QQ聊天记录,这是公证书,公证处对聊天记录做了公证。”说完,方轶将公证书和相关聊天记录一式两份,提交给了法官。

  “被告的证据是QQ聊天记录,原告在与被告聊天过程中已经确认,不需要被告偿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五万元。证明本案诉争的五万元款项,已经被原告免除,被告无需再向原告支付相关款项。”方轶道。

  “原告质证!原告,你看看被告提交的QQ聊天记录是不是真实的,请围绕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发表意见。”李月娥没有诉讼经验,女法官不得不对她进行提示。

  “这是我们的聊天记录,没错。但是他拿这个作证据没有征得我同意,我认为是不合法的。”李月娥矫情道。

  “你的意思是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认可,但是合法性不认可,之所以不认可是因为对方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对吧?”女法官拢了下李月娥的意思,问道。

  “对,就是这个意思。”李月娥仿佛遇到知音一般的,眼睛硕硕放光,不断的点着头。

  “原告,我问下。既然你已经说了不让被告再偿还本案诉争的五万元,怎么又起诉?”女法官不解的问道。

  “那段时间我们两个刚离婚,QQ聊的挺好,我觉得我们有和好的可能,就想着他也挺不容易的,要是复婚了又是一家人。这一家人……”李月娥说到一半,被法官拦住了。

  “原告,说重点就行了,其他的事不用说。”女法官心中有些烦闷。

  “好,就是我觉得我们两个有和好的可能,随口那么一说,不让他再给那笔钱。”李月娥道。

  “那后来怎么又起诉了?”女法官接着问道:“注意简明扼要,说重点。”

  “闹掰了呗!他跟个女的眉来眼去的,我看着来气,就找他要钱,他不给,我就把他告了。”李月娥道。

  方轶眨了眨眼:这都离婚了,还吃醋啊!不会是聊QQ,又聊出网恋了吧!

  女法官听完也是一阵的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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