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74章 中西冲突(二)_凰涅天下(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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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会成了吵架会,如果不是中间有翻译的断隔,估计这吵架的声浪更高。

  吵到后来,已经不是说案情本身了,而是上升到婚姻法律的合理性,立法的目的,法律的意义,根源是什么,维护的是什么?

  两边的法学家吵了十天,阿吴案也一直没判断,当然不是等法学会吵出个结果,作为判案的法官,朱熹是审慎的。打从这个案子公审起,就不再是一桩普通的案子,宫里、宫外,长杭、长安,有太多的目光关注,这桩案子带给他的,是凶险,也是机遇。他对案件的判决,不仅仅是当前,也必会在以后引起无数次讨论——如果不想成为被推翻的判决,他就必须审慎再审慎。

  交流会被宋周学者们关注,偏向学术性的报纸每日都在报道交流会上的阐论和争论。当然对市井百姓们来讲,法律太高深,他们听不懂,也不感兴趣,还不如听一听、说一说新闻版,至少能知道发生了哪些鲜事。直到《西湖时报》这些面向大众的报纸用全版的篇幅报道阿吴案的公审,中西学者的旁听,案件的争吵……,坊间才传闻开来,成为市井的谈资。像阿吴这种乡下女子的婚姻,竟然能引起那些大学问先生们的讨论,对小民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些先生们究竟在吵什么。

  吵什么呢?

  吵人权和父权,吵家庭婚姻和宗法婚姻,吵婚姻是共同生活还是繁衍后代。

  用字摊儿读报小官人解读的市井话讲,就是:“西方外国的先生说,成亲是娃两人的事,要娃同意,爹娘强迫是犯法的”;“爹娘强迫儿子娶不愿意娶的媳妇,或强迫女儿嫁给不同意嫁的人,这个亲事不作数;如果用违法的手段强迫,儿女可以告官”——听报的市民百姓都目瞪口呆,这不是翻天了么,还要不要讲孝道啊?难怪那些大先生们要跟国外的先生吵架,这必须得吵啊。

  读书人的反应更大,激怒下骂“这些蛮夷不知父不知母,果然是夷狄之辈!”

  交流会的儒者们不能骂人,这不是朝殿上的争吵,可以从论事到论人到论道德,在这里进行人身攻击是拉低自己修养的表现。

  学者们从来不惧争吵,不论哪方的学者,他们争吵的既是学问,也是信仰。

  对于这种争吵,名可秀是乐于见到的。

  与那些因为观念和理论分歧而争吵得面色潮红的两方学者们相比,名可秀便如沉湖般让人看不出波澜,她一直保持倾听的神态,无论争吵得多么激烈,她都是听或记。事实上,自交流会开场以来,名可秀竟是没有说过一句话。

  吵了十天,两边都有些疲了,文明背景不同,信仰不同,谁也说服不了谁。

  便有泰西学者向名可秀发问了:“尊敬的冕下,不知是否有幸倾听您的见解?”

  冕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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