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并没有跟着符泽去巴黎,因为作为一名吸血鬼,他认为尸体和坟墓都是十分神圣的,挖出来再埋回去,是一种无法容忍的亵渎。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尼古拉懒,他知道符泽带去他是准备拿他当苦力用的。
除了他之外,秦悲歌和陈雪初也没去,而洛潜则是回国找他爹报平安去了。
陈雪初不去的原因是因为她爱上了这座古堡。
古墓和古堡,她选择了前者。
这座古堡,对任何喜欢自拍的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陈雪初同样如此。
而艾伯特,又是一个画家,擅长油画的回家,答应陈雪初为她画一幅肖像画之后,陈雪初更没理由和符泽去巴黎挖土玩泥巴了。
秦悲歌不去的原因也很简单。
因为他有洁癖,他认为挖土这种事,只适合邋邋遢遢的蛇师弟。
端着一杯红酒,望着天空中的弯月,尼古拉微微叹息了一下。
与其他人不同,尼古拉并不喜欢居住在这座偌大的古堡里。
哪怕此时他喝的是上好的红酒、穿着是丝绸睡衣、起居也有大屁股女佣伺候,可是他依旧不喜欢这个古堡。
原因很简单,除了一帮“孙子”们排着队来请安外,还有一些私人原因。
他以前就是一位高贵的伯爵,也有属于自己的领地和古堡。
而现在呢,他是一个连帝都八环外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的穷屌丝!
自己好歹也是堂堂的血族始祖,结果连个二十平的房子都买不起,再看艾伯特,一个血族串串,居然住在这么大的一个古堡里。
这位穷屌丝,触景了,伤怀了,所以闹心了。
随着一阵脚步声传来,被佣人带过来的梵妮对尼古拉打了个招呼。
“尼古拉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尼古拉的双眼,迸发出了一丝火热,不过想到符泽的话后,这一丝火热又瞬间消退。
见到梵妮,尼古拉更闹心了。
要是这座古堡属于自己的话,他现在都可以求婚了。
可惜,没钱,说话也没底气。
现在的尼古拉,因为之前符泽的一番话,处于了怀疑自我的人生阶段。
以前的时候,他是那种“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的与众不同的高冷心态。
现在则是“我就是我,我看自己都上火”的穷屌丝心态。
坐在了尼古拉的对面,梵妮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我以为,尼古拉先生会主动约我,现在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尼古拉微微抬头,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
约你,约你是不是要吃饭,是不是要看电影,是不是要买礼物,最可怕的是万一要开房呢,花谁的钱?
梵妮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失望之色。
对于尼古拉表现出的冷淡,梵妮没有丝毫的心里准备。
此时的尼古拉,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慵懒的气质,但是这种慵懒的气质,却给梵妮一种莫名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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