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2章 与有荣焉_重生乡村文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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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这些从事文化工作的人来说,《人民文学》在他们心目当中的位置是不可取代且神圣无比的。

  别说是长篇小说,别说是专号,就是发表一篇普通的中短篇小说、散文、诗歌也是值得吹嘘一辈子的大事。

  信守诚这会儿也没心思去下象棋了,跟吴冠有争起了小说看,“你先让我看一会儿。”

  “懂不懂点先来后到了,这是我们文化馆的书,想看去看你们图书馆的去。”

  “啥你的我的,都是一家人,别说这种见外话。”

  “he~tui”

  ……

  李峰连夜看完《福贵》,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有熬夜熬的,更多的是羡慕嫉妒恨。

  羡慕、嫉妒不用说了,对于何平这样难以追赶的人来说只能把他当成榜样,李峰早已过了把何平当成对手的阶段。

  恨则完全是因为何平写的剧情了,实在是太他娘的虐主了,福贵可太惨了,比杨白劳都惨。不对,杨白劳跟福贵根本就没有办法相比,就是孟姜女都没办法跟福贵比。

  李峰回忆自己看过的所有小说,就没见过比福贵更惨的小说主人公。

  真是个心狠手辣,莫得感情的作家。

  不过写的是真好看,李峰感觉自己一晚上似乎就经历了福贵一辈子的跌宕起伏和酸甜苦辣。

  这是一部具有史诗气质的作品,李峰心里想到。

  他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好不容易等到中午,他蹬着自行车跑到了百货商店。

  “爱霞!爱霞!”

  吃完午饭正跟同事唠嗑的刘爱霞听见李峰的叫声,“你怎么跑过来了?”

  李峰把手里的书递给她,“给你看一样好东西。”

  “这是啥呀?”《人民文学》这几个字她还是认识的,但她不明白为什么李峰要把这本书给她,是有什么特殊的吗?

  “你翻一翻。”

  刘爱霞白了李峰一样,真能捅咕事儿。

  这一翻她的目光停在了书的某一处,“这是何平写的?”

  “对啊,何平写的长篇小说,上了《人民文学》的专号。”李峰说着脸上还露出了某种骄傲的神情,与有荣焉。

  刘爱霞继续翻着书,不敢置信的问道:“真的假的?”

  虽然嘴上在质疑,但刘爱霞的心里已经认定了这件事的真实性,毕竟何平以往的战绩放在那里,出过好几本书的作家在《人民文学》上发表一次小说倒也说的过去,但能在上面发表长篇小说可真是不多见了。

  “过两天又到读书会了,何平这小子好几个月没来了。这次他又放了个大卫星,一定得把他给扥过来,晚上下班我去找春华去。”

  读书会是毛春华和刘爱霞两人组建起来的,折腾好几年大家基本还只是处在文学爱好者的阶段,除了李峰在报纸上发表过豆腐块大小的文章,其他人毫无进展。

  好不容易出了何平这样的成果,这可都是在毛春华会长以及她刘爱霞副会长的英明领导下取得的胜利成果,必须要好好宣传一番。

  李峰狗腿的说道:“我直接去找何平,让他必须参加下次的读书会。这小子实在是无组织无纪律,这都多长时间不参加活动了。”

  刘爱霞白眼道:“你要是能在《人民文学》上发小说,你也可以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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