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61章 杀了我吧_无限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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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什么,而是怕尼克.福瑞反悔。

  以尼克.福瑞的超纲级NPC的实力,凌翊必然不是他的对手的。

  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千年隼号就在海景别墅区上空缓缓降落。

  “哈哈!还好没追来!”

  凌翊兴匆匆的走下千年隼号,还没等把千年隼号收起来,紫澜就冲了过来,一把揪住凌翊的耳朵。

  “大明湖,明湖大,是不是?”

  “放肆!紫澜!我是大神请饶命小队的队长!我……哎哟哎哟轻点啊!我怂了我怂了,留点面子好不好?”

  “你还要面子?你在人家女粉丝胸上一戳一蹦跶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面子问题?”

  “当时……当时我扮演的是托尼.斯塔克啊!我得入戏啊!”凌翊一脸真诚的解释道。

  “翊哥,别甩锅,这次我坚决不背!”托尼.斯塔克满脸红肿的走了出来,一双棕色的眼睛里满是绝情。

  “我靠!好兄弟,要讲义气嘛!”

  “脸都被抽肿了,义气什么的,回头再议!”

  “妮妮,你……”

  “你们两个少给我打岔!”紫澜恼怒的揪住凌翊的耳朵,“你在女粉丝胸上作诗的行为,简直太恶劣了!今天,我说什么也不能原谅你!”

  凌翊连忙说道:“紫澜,其实那首诗,真不是我写的,我只是随手那么一写罢了,本来那诗就是一首打油诗,没什么含义的,是你们想多了而已。”

  那首“大明湖”的确不是凌翊做的诗,而是民国时期著名军阀张宗昌的诗。

  张宗昌这个家伙,也算是个乱世奸雄了,小时候读过几年书,认识几个字,后来吃不饱饭了,就跑到西伯利亚当工头。

  这家伙脑子灵活,为人义气,而且学什么都快,俄语那么复杂的语言,他短短几个月就精通了。

  时间一长,不光是在西伯利亚的华人都听他的话,连老俄们都让他主持公道。

  久而久之,他就做大了,最后成为了盘踞山东的大军阀,娶了十几个姨太太,其中还有五个是俄国娘们。

  张宗昌还不止一首“大明湖”,他写的打油诗,数量多到都可以出诗集了,最著名的还有一首《俺也写个大风的歌》:

  大炮开兮轰他娘,威加海内兮回家乡。数英雄兮张宗昌,安得巨鲸兮吞扶桑。

  还有一首:要问女人有几何,俺也不知多少个。昨天一孩喊俺爹,不知他娘是哪个?

  别看诗写的歪,但一点都没有旧体诗酸腐的气息,而且非常符合张宗昌的草莽本色。

  之所以说他是奸雄,主要还是因为他对学生运动的残忍镇压,造成了很多载入历史的血案。

  凌翊用《大明湖》这首诗,绝不是因为喜欢张宗昌的人,而是单纯觉得这诗挺搞笑。

  关键是——字多啊。

  在女粉丝胸上签名,写首诗总比写个托尼.斯塔克的触摸时间更久吧!

  “张宗昌?唔,我倒是听说过这么个家伙——这么说,真没有别的意义?”紫澜蹙眉问道。

  “真没有!我就是扮演托尼.斯塔克而已嘛!”凌翊信誓旦旦的说道:“不信的话,我可以用奸商的狗命来发誓!”

  贾马云直接在地上躺平,“来吧,杀了我吧,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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