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二十四章 拆自己的台?_娱乐掌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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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他很有风度,也很绅士,嗓音很醇厚……”邓莉君回忆的说道,“我在他面前试着清唱了一次,他觉得还不错,不过他的经纪人似乎不看好这次合作。??”

  “不用管那个经纪人,caa已经在接触希金斯,以奥维茨的能力,要挖他过去不会太困难。”李旭摆了摆手,“你觉得那歌怎么样,喜欢吗?”

  “喜欢,非常喜欢。”说到那歌,邓莉君一下就变得有些兴奋,“非常动听,也非常契合那部电影,就算我英文很一般,也能理解其中的感情,写这歌的人真是厉害。”

  说到最后那句的时候,她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李旭,似乎想要看出什么东西来。

  “的确很厉害,要是能找到他就好了。”李旭不动声色的说道。

  给邓莉君准备的英文歌就是《卡萨布兰卡》,和那部经典电影没有太多的关系,就是歌词里有在汽车影院看《卡萨布兰卡》这样的句子,但是那种别离的情绪,却和电影非常契合,所以在另一个时空一经推出就非常受欢迎。

  这歌并不难,关键在于感情是否到位,所以李旭才会计划用这个让邓莉君尝试进入美国市场,并找了原作者来保驾护航。

  是的,原版这歌的词曲作者就是贝迪?希金斯。

  和以前一样,李旭唱了出来之后,找专业人士将词曲整理出来。

  不同的是,李旭这次是直接用录音带将清唱录制下来,先让自己听上几次,确定没问题了,再交给专业人士处理。

  之前说了嘛,不能通过哼曲子而让音乐人将曲子整理出来,只可能是两种情况,要么你五音不全,要么请的人不够专业。

  哦,现在还要加上一点,那就是你没足够的钱,让人慢慢仔细琢磨。

  当然了,作曲和编曲是两码事,相信肯定很多人也搞不清楚,毕竟有时候,换一种编曲方式,或者换一种演绎方式,歌曲就能上或者下一个台阶的。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华人歌手在英语歌曲市场上天然受歧视,李旭挺想试试让邓莉君单独行《卡萨布兰卡》这歌的。

  有希金斯护航的话,哪怕他会拿走大部分荣誉,但只要让邓莉君能有那么点名头,接下来的事情都会容易许多。

  即使最后谈崩了也无所谓,李旭能选择的英文歌可比日语歌要多得多――给邓莉君的日语单曲,本来是打算用《夜半小夜曲》的,结果仔细回忆了下才现,许多在大6比较知名的日语歌曲,在日本卖得并不怎么样。

  或者说,那些销量换成一般华语歌手的话,已经是很不错了,但想要独占鳌头,会当凌绝顶,却是不可能的。

  但是记忆中那些8o年代公信榜靠前的歌曲,也并不适合邓莉君,总不能要她像松田圣子一样在舞台上卖萌装可爱吧?

  所以,挑来选去,居然现最适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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