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四十九章 两肋插刀_袭爵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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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画戟的威猛战士。

  实则不然。

  须知突刺与劈砍,本身就是完全不同的技术类型,走的是完全不同的技术路线,对使用者本身的要求自然也不尽相同。

  前者讲究速度、技巧与力量的综合素质与运用,强调均衡当中,对技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毕竟矛头的尺寸有限,刺中敌人要害的话,就是一击毙命,战功到手;刺中了不那么重要的身体部位,极可能就换成自个倒霉,战死沙场;

  而后者更加强调力量的大小和使用方式,所谓的“一力降十会”,只要速度不是到了和蜗牛比慢的程度,管他敌人拿着什么兵器,内心有何感受,总之面对面狠狠一斧子砍下去,将敌人连人带武器砍成两段,不就什么都了结了?操技巧那份心干嘛?老子吃的就是身大力不亏这行饭,你不服不行!也因为这样,军中使用的大刀、斧钺是越长、越重就越好,有本事挥舞得动它们的,当然往往也都是些身材魁梧健硕之辈。

  所以像画戟这样,对任何一个方面都提出很高要求,看上去怎么用都顺手的大威力兵器,其实才是最不适合军队使用的。

  无论是现在,还是追溯到上古时期,哪怕是千年前的“七十年战争”,猛将如云,登场的神祇多如繁星,也没有多少个是手执画戟的,无他,费劲!拿着两面都开有弧形月牙,号称“百兵之王”的“方天画戟”征战沙场的人物,更是寥寥无几。

  时至今日,在军队中胆敢手拿画戟之人,只有两类,要么是猛将中的猛将兄,超级能打,一出场就是大杀器;要么是哗众取宠企图吸引女人眼球的大中小白脸,银样镴枪头,一亮相就有大悲剧。

  在江湖黑道上,自负到了自恋般的哈尔登,无非只敢拿着使用技巧大幅度下降的步战戟,而且是单边开有弧形月牙的这种,贪图它同时具备又能刺又能砍的优点,眼下的他,手执一双青光大盛的步战戟,仗着能突然将直刺变换成劈砍,又随时能从劈砍改回突刺的特殊招式,边打边吆喝,越打越精神,一时间和佣兵团长斗了个旗鼓相当。

  然而千算万算,络腮胡子都没算到,其实帕森斯真正算计的那一个,是他这位好兄弟。

  江湖上有云,为兄弟两肋插刀嘛!

  只因他没看到麦迪娜已经落败完蛋的场景,所以,在急于逃命的帕森斯看来,络腮胡子来当垫背的那一个,再合适不过了,这两刀,不一一插在好兄弟络腮胡子的身上,简直就对不起兄弟这两个字,对不起他们之间多年的深厚兄弟情义。插得越深,越是体现哈尔登的兄弟价值。

  哈尔登的感知没有错,大帅哥帕森斯确实将一身修为都提到了最强状态,外放的冰系斗气,蓝湛湛的,从剑尖冒出来将近两尺,又从剑刃向两边多长了十多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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