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7、原始社会好(一)_快穿之完美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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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对陈立果无言以对,他发现陈立果是真的喜欢吃肉,各种意义上的。

  那男人看到这鸡朝着他们冲过来,随手在旁边折了一段树枝。

  然后几步飞跳过去——为什么要用飞跳这个词来形容呢,因为这大兄弟一个踏步跳起来足足跳了两米,然后猛地往下一劈。

  可怜的母鸡被劈到脑袋,直接倒地而亡。

  陈立果差点就为他鼓起掌来——如果这人没有对他说:“拖走”两个字的话。

  陈立果看着鸡,再看看自己,觉得拖这只鸡和成为肉串相比,还是后者更容易一点。

  那男人见陈立果不动,直接狠狠拽了一下陈立果颈项上的藤蔓。他冷冷的看着陈立果,道:“记住,你现在已经不是尊贵的祭司,只是我手下的奴隶,如果不想死,就按我说的做。”

  陈立果没办法,只能去拖鸡。然而就和他想的一样,无论他怎么用力,这鸡都一动不动。

  男人见陈立果额头上的青筋都崩了出来,模样不似作伪,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他道:“你居然这么弱?”

  陈立果心想我们做祭司的不都是文职工作者么,怎么和你比啊。

  男人道:“没用。”

  陈立果心碎无比,然后他被男人丢在了鸡身上,男人拖着陈立果和鸡一起回去了。

  那鸡的羽毛还挺软的,陈立果躺在上面差点睡着,到家的时候那男人把他拎了下来。

  陈立果在这个世界穿的祭司叫知水,一听这个名字就很鲜嫩多汁的样子。

  拎走陈立果的男人名字叫狼擎,这名字一看就是主角。

  因为陈立果的视角是从命运之女的角度来看的,所以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其实并不多,但他也知道狼擎是这个部落里最强的战士,可以狩猎这个世界最危险的野兽。

  这个世界的女人身体非常孱弱,所以一般情况下,除非是部落危急存亡之时,都是让女人们在部落内部做一些最简单的活儿。

  到家后,狼擎似乎本来想让陈立果处理鸡肉,但他刚准备开口,就看到了陈立果那小胳膊小腿儿。

  之前身上沾了灰尘还看不出来,现在陈立果洗了个澡,白皙的肌肤便变得非常的醒目。

  陈立果肤白似雪,和狼擎古铜色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祭司长期不用劳作,陈立果身上也没什么肌肉,用手拎起来的时候,狼擎甚至都怕直接把他的手弄折了。

  眼前这鸡这么大,陈立果来弄还不知道要弄到猴年马月去,狼擎冷冷的叫陈立果去烧热水,自己则飞快的把鸡肉处理了。

  陈立果不是第一次烧热水,但是绝对是第一次在原始社会烧热水,他一边烧一边想着鸡肉和肌肉,觉得其实原始社会也挺好的。

  这种想法止于狼擎随便切了块肉g进水里撒了几颗粗盐。

  陈立果瞪着水里的肉,心想不会要这么吃吧?

  狼擎似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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